【汉中】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汉中市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99户企业:
经查,汉中市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99户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我局拟对上述企业的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四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之规定,拟吊销的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有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拟吊销企业名单详情公布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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