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莫让马路“暗伤”使城市丢了“面子”又丢“里子”
本报记者 曹娜 文/图
为抢车位私设的地位锁,防止车辆进入安装的隔离墩,广告等设施拆除残留的钢钉、破损或丢失井盖的窨井……这些看似微小的马路“暗伤”,却时时影响我们的生活,造成安全隐患。它们或在大街小巷,或在小区、单位,分属不同责权单位,彻底清除起来困难重重。这些马路暗伤到底归谁管?该如何管?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暗伤”频现隐患重重
“那天幼儿园放学我去接孙子,我们沿着龙岗路的人行道往家走。走了一段时间孩子突然不知绊到什么东西了,差点摔倒。幸亏我反应快,一把扯住胳膊把他拉起来,这才没栽到地上。”近日,家住南郑县大河坎镇的于女士向记者反映,龙岗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非机动车道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有几颗不起眼的钢钉凸出路面两三厘米。“钢钉看上去很不显眼,行人不注意,根本发现不了。我扯住孩子时,孩子的眼睛离另一个钢钉只有不到十厘米的距离!当时我是又气又怕,但又无可奈何。到底什么人在人来人往的大马路上留下这些害人的东西?如果我没拉住孩子,钢钉就插到眼睛里了,这多危险!万一再有行人在这受伤咋办?为啥没人把这害人的东西清理掉?”于女士说道。按照于女士提供的地址,5月14日,记者来到大河坎镇龙岗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找到了突出路面的钢钉。由于灰尘、垃圾、树叶的遮挡,如果不仔细寻找,很难发现它们的存在。记者沿龙岗路继续向东走,发现了不少马路暗伤。为防止机动车停靠设立的地锁坏掉不能使用没有清理;防止车辆进入设立的黑黄相间金属地桩被撞弯曲,甚至缺失……“这些设施有的时间长了警示的黄漆掉了,有的倒了、残了,白天还好,到了晚上眼神不好或没注意,稍有不慎就可能被磕到、绊倒。”附近商户表示,这些设施是谁安装的他们不清楚,也没见过有人在此维护。
5月17日,记者在汉台区天汉大道邮政酒店对面某处看到,一道铁门前悬挂一白色牌子,写有“非本单位车辆禁止入内”,牌子前不到十米的地面上写有黄色字“禁止停车”,而挨着黄字就有几处“暗伤”,一个铁制圆形残留物在地上,上面几颗钢钉凸起。同样不知道归属哪个单位,也一直无人管理。
权责单位不清 清理难度大
为清除于女士反映的路面钢钉,消除安全隐患,5月15日,记者通过114查询,以热心市民的身份拨打了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的电话。工作人员在电话里认真听取记者反映情况,告知记者应向南郑县的城管部门反映问题,并提供了一个“53”开头的电话号码。记者拨通号码后,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钢钉所在的具体地址,在道沿上还是道沿下的马路上。他在电话里表示:“你所反映的问题在我们工作授权范围内没有这条,我们主要管的是私拉乱设广告牌,乱停乱放随意摆摊等问题。但你反映给我们了,我们就查查相关资料,看看具体归哪个部门管,通知给相关部门去处理。”为了理清权责归属,得到确切的答复,记者约定好第二天再打电话询问结果。5月16日下午,记者再次拨打了南郑县城管部门的电话,另一位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并告知记者:“你反映的问题我们收到了,估计是装在道沿边上方便电动车上下的铁架子拆除后留下的钢钉。这些应该是市政设施,可能是大河坎广场办管的,你去那里反映看看吧。”按照提示,记者上网查询了“南郑县大河坎广场管理办公室”的电话。但电话接通后,一位女性告诉记者打错了。记者又拨打114查询,被告知没有南郑县大河坎广场管理办公室电话登记的结果。历时两天,记者多方查询,还是没有搞清这些钢钉的权责单位。
根治“暗伤”事关你我他
当“暗伤”逐渐发展为城市顽疾,究其原因,是部门多了管不了?还是老办法不管用?从采访中看,受产权归属、执法权限等因素的制约,根治这些暗伤存在诸多难题,但也并非没有解决之道。汉台法律服务所律师张海洪认为,由于违法成本低,造成产权人对大众利益的漠视,存在侥幸心理,对消除安全隐患重视不够;不少暗伤牵涉多个部门,执法过程中就会出现“人人可以管,结果人人都没管”的尴尬。“所以要想彻底解决问题,我认为就应从思想重视与权责分明两方面入手。”
张海洪表示,除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相关部门要完善常态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尤其要落实第一责任,消除产权人和监管方的侥幸心理;探索建立追责机制,凡是因失职渎职造成此类设施设备伤人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加强联合执法,拿出有效的措施让执法权落地,使执法权力具有可操作性,积极直面执法的尴尬困境。一旦市民因“暗伤”合法利益受到侵害,要有证据意识。事发第一时间可以自己拍照、录制视频,也可以请求路人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为证人提供证据。没有证据,作为裁判者的法院无法判定,受害方难以有效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记者手记:建设文明城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衡量一座城市文明程度与城市化水平高低,不仅是看有没有高楼大厦、市井繁华,很多时候,关乎细节的“里子”才是最好的标尺。市民的归属感、主人翁意识,对幸福和平安的追求,往往就藏在这些细节中。
这些“细节”,往往在一定程度上考量着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也展现着城市的形象。根治“暗伤”,不应该仅靠一个单位、一个部门,而应该全社会共同行动,发动大家的力量。莫让马路暗伤既有损城市形象,伤了城市的“面子”,又让市民对管理部门失去信任,伤了城市的“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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