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三环内拟禁电摩 市民疑问电摩、电动自行车咋分(2)
交警部门
有“脚蹬”是电动自行车明显特征
电动自行车到底是什么样子呢?
西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之规定“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蓄电池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V,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2009年《GB/T 24158-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出台,其中电动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的摩托车分为电动两轮摩托车和电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和电动三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电动轻便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的轻便摩托车分为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不大于50km/h,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kg的三轮轻便摩托车”。
对照分析,电动自行车的最鲜明特征就是有“脚蹬”、两轮。
记者观察
符合电动自行车外观的车辆并不多
昨日上午,记者上街观察上路行驶的电动车,结果发现符合有“脚蹬”外观特征的电动自行车不多,更多的是类似轻便摩托车外观的电动车。在没有掌握这些电动车整车质量及车速的情况下,仅凭外观就可以判断这些上路行驶的电动车并非电动自行车,一旦《通告》(草案)付诸实施,意味着这些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禁止在西安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通行。
昨日,华商报记者先后走访了经九路和伞塔路的电动车销售市场,发现各商家门口摆放的很少有符合电动自行车外观的电动车。
在中午时分,伞塔路上一所小学放学,接送学生的家长以骑电动车的居多,而其中符合电动自行车外观的车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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