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启动新一轮“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 力争2020年优良天数达到263天(3)
建议能源结构短期内迅速调整
虽然2017年3月以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迅速,西安PM2.5年均浓度虽下降到78微克/立方米,但与北京的58微克/立方米相差较大,也与国家下达西安2020年的51微克/立方米相差较大,更与国家年均标准35微克/立方米相差很远,表明西安污控工作任重道远。曹军骥表示,从科技角度而言,与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相比,当前西安治霾科技投入不足,无法有效支撑科技治霾、精准治霾工作的紧迫需求。
为此,曹军骥对我市2018-2020年的铁腕治霾工作提出具体建议。首先要统筹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我市能源结构短期内迅速调整,逐步使我市辖区内的燃煤工业与电厂清零,促进其向北部黄土高原迁移,早日创建“无煤城市”,为大西安的国际化大都市发展腾出宝贵的环境容量;加快市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尽快引入中亚国家(如哈萨克斯坦)的天然气气源,实现全市居民取暖天然气全覆盖;加快主干国家电网建设,扩大煤改电的覆盖范围。
推行错峰生产,调整短期产业结构。以大西安为中心,针对西安周边地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频发问题,整个采暖季期间,促进关中大气污染东西向传输通道城市重点行业实施错峰生产(停止生产或限部分产能);充分利用不同季节的环境容量,针对建材、有色、化工、钢铁、焦化等污染排放突出行业实行错峰生产。
构建快速便捷的交通结构
曹军骥表示,西安须构建快速便捷的交通结构,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加快城镇化建设力度,结合特色小镇建设,提高我市城镇化人口占比,有效改善农村农业源大气污染排放(生物质烟尘、氨气、扬尘等);以大西安建设为契机,逐步推进快速便捷、高效能的公共轨道交通体系,构建智能城市管理体系,减缓私人轿车增长趋势,使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350万辆以内;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重点解决高排放的冒黑烟柴油车。
建立责任分配和实施机制
西安应建立责任分配和实施机制。结合行政管理制度特点,分市-县-乡-村设计多级责任分配和追究机制,实行量化问责;建立健全的督察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利用经济政策杠杆带动治污措施实施;在国十条二期工作中尽可能多地争取中央财政经费支持;建立完善的市、县治霾配套资金制度,下决心解决城乡清洁取暖的资金安排,如京津冀清洁供暖专项资金(5亿/城市-10亿/城市);健全价格和补贴政策:如上网电价补贴:2.7分/度(脱硫、脱硝、 除尘)+1分/度(超低排放);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提前淘汰补贴;民用清洁采暖补贴(炉具+电价/气价);提高税费政策: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开征VOCs排污费,排污费改环境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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