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西安十几个小区 多数未公示电梯广告收入情况(5)
个别小区已对电梯广告进行公示
《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月1日起实行,到现在为止有哪些小区否执行了电梯收费相关规定呢?
4月5日,东泰城市之光小区物业张贴的一份公示称,为了尽可能少用专项维修资金,将园区内的现有资源进行广告招商,特别提出了“电梯轿厢内部广告所有收入归物业主所有”,北区电梯21部,南区电梯9部,西区电梯10部,每部电梯每年收入1800元,共计72000元。同时将物业公司与广告公司签定的合同进行了公示。记者从合同相关条款中看到,双方约定了广告播放内容、时间及维护等要求。
该小区业主刘先生介绍,物业将电梯这部分费用公开透明后,业主心里就明朗了很多,这种作法值得肯定。
而据此前公开报道,西安城南世家星城小区业委会从2014年开始,就和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158部电梯对外出租广告位,出租的费用七成归全体业主,三成归物业公司。据了解,从物业公司和广告公司谈判报价,到最后业主代表审查验证等一系列程序,业主代表都要全程参与,保证了小区公共收益的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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