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8所民办中学年检基本合格 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招生(2)
8所民办中学年检基本合格 5月15日前完成整改
民办普通中学中:合格的41所。新城区:西安爱知初级中学。碑林区:西工大附中分校、西安交大阳光中学、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铁一中分校、西安市西北中学 、西安思源中学。莲湖区:西安外国语大学附属西安外国语学校。雁塔区: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高新逸翠园学校、西安高新第一中学初中校区、西安高新唐南中学、西安交通大学附中航天学校、西安博迪学校、西安电子科技中学、西安高新第一中学、西安高新国际学校、西安同仁学校、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南校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太白校区、西安高新一中初中校区东区初级中学。未央区:陕西师范大学锦园中学、西安博爱国际学校、西安经开第一学校(原西安经发学校)、西安经开第二中学(原西安经发中学)
国际港务区:西安西港花园高级中学,西安西港花园学校。灞桥区:西安铁一中滨河学校
长安区:长安区第一民办中学、西安郭杜大学城学校、西安陕西师范大学万科初级中学、长安兴国初级中学。临潼区:西安临潼华乐学校。鄠邑区:西安宏桥中学。周至县:周至县实验中学。蓝田县:蓝田县北关实验学校、蓝田县兴华学校、蓝田县育才学校、蓝田县向阳学校、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沣东新城:西安高新一中沣东中学。
基本合格有8所。碑林区:西安尊德中学、西安民兴中学。雁塔区:西安特立中学。新城区:西安汇知中学、西安行知中学。莲湖区:西安益新中学。鄠邑区:陕西实验高级中学。沣东新城:西安和平中学(中止2018年度高中招生资格)。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必须限期整改。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必须于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向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复验申请报告。2018年5月20日前,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完成对年检基本合格学校的复验工作。市属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经市教育主管部门复验合格后方可招生,民办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经市、区两级教育局主管部门复验合格后方可招生。未复验合格前,严禁开展2018年招生活动。
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整改限期一年,并停止2018年招生。完成整改后向市、区县教育局报送复验申请报告。对于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即日起终止其办学资格,下发书面通知,劝其履行注销手续。
记者 雷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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