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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楼市出台商品房摇号细则 优先保障刚需家庭购房(3)

2018-06-25 14:07  陕西传媒网-三秦都市报  字号:T|T

登记:

每个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登记

房管部门应建立统一的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平台,由意向购房人通过该平台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分类进行实名意向登记,系统同步向意向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反馈意向登记信息。意向购房人须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进行意向登记,每个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登记,在该项目选房结束后,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意向登记。

保障:

不低于50%比例的房源优先保障刚需家庭

支持刚需家庭购房主要体现在:(一)公证摇号售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50%比例的房源优先保障刚需家庭;(二)刚需家庭在本类别摇号未中的,可再次参与普通家庭摇号排序。

刚需家庭:

需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登记

在西安市限购区域内,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分类进行实名意向登记。刚需家庭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不含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7年1月1日起无住房转让记录的;(三)登记购房家庭成员符合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

居民家庭:

意向登记应遵循3条规定

目前,西安市房管局住房意向登记平台已研发完毕,将于6月25日上线。

居民家庭进行意向登记时,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意向购房人须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进行意向登记;(二)每个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登记,在该项目选房结束后,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意向登记;(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家庭成员信息、住房条件等进行购房意向登记,一经发现将在1年内不接受其意向登记。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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