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批阅奏章10多万字?告诉你一个真实的秦始皇(3)
依法治国 秦律佐证秦始皇并非暴君
记者:在人们印象当中,秦始皇是个不折不扣的暴君,秦朝的法律也是残酷无情,动不动就株连九族,莫名其妙被满门抄斩。
段清波:提起秦律,大家第一印象就是它的残酷和烦琐。秦以法家治国,“法治”“重刑”确实是秦律的基本特色。从商鞅变法到秦朝建立秦国法律,经历了一个逐渐发展完善的历史演变过程,但它早已逸失、无闻达两千年之久,秦法的真实面貌我们不得而知。幸运的是,1975年12月,考古工作者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11号墓中,首次发现大量记录秦律内容的竹简,被称为“云梦睡虎地秦简”,墓主人是一个名字叫“喜”的人,生于战国后期秦昭王四十五年,死于秦王朝建立后的第五年,生前任地方司法刑狱的官员,死后将他平素抄录的法律文书、参考案例等随葬在墓中。
我们不妨来看看“云梦睡虎地秦简”中的几条秦律。第一条:“夫盗千钱,妻所匿三百,可以论妻?妻智夫而匿之,当以三百论为;不智(知),为收。”如果丈夫偷钱一千,妻子藏匿三百,妻子应该怎样定罪?答:如果妻子知道丈夫偷钱而藏匿,当以偷钱三百论处,如果不知道,就不予追究。第二条:“削(宵),臧(赃)直(值)百一十,其妻、子智(知),与食肉,当同罪。”夜间行窃,赃钱值一百一十,其妻子、儿子知情,还与他一起用钱买肉吃,妻子、儿子应当与丈夫同罪。第三条:“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有人在大街上杀人伤人,周围的人袖手旁观不加援救,距离百步以内的人,要重罚,罚二甲(交两副甲的钱)……
从这几条可以看出,秦律并非想象的随意株连,甚至堪称思想品德教育的典范了。
记者:廷尉是秦朝长官刑法的官员,在秦陵考古中就发现了象征廷尉官署的陪葬坑,设置廷尉这一官职就是要依法治国,保证社会的安定和谐。那么,秦律为什么能使整个国家像一部巨大的机器一样,高效地运转起来呢?
段清波:关键在于秦国法律简约而周详,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以一万七千字的篇幅(仅为秦律的一部分),记录了从农业到手工业、从政治到经济等很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达到了《荀子·强国篇》所说的“佚而治,约而详,不烦而功,治之至也,秦类之矣”,即安闲而又治理得很好,政令简约而周详,政事不烦乱而有功绩,这便是政治的最高境界。客观地讲,秦始皇统一帝国、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建立中国版图的雏形,以完备的法治建立了一套当时世界上最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他所创立的一系列制度,成为两千多年中国古代社会运行的基础,也就是所谓的“百代行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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