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违规如何处罚?西安举行垃圾分类立法听证会(2)
生活垃圾分类先行
垃圾处理终端是否完善
《草案》中规定,垃圾分类运输方面,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已经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对于这一点,垃圾分类宣传员冯超提出了疑问,做好垃圾分类的源头减量这个并不难,生活垃圾分类先行,而目前在垃圾处理的终端通常是混合压缩,即使前面分类处理、分类运输,但到最后一步也会前功尽弃,在垃圾处理终端上的硬件还不够完善。“大家的垃圾分类习惯还没有养成,现在立法是不是有些早?”专门从重庆赶到西安来参加听证会的唐家兵提出了疑问。他表示,垃圾分类是一件惠及子孙后代的好事,西安是否能够在全国率先做到,比如酒店不提供一次性牙刷、拖鞋等,从源头解决垃圾的问题,而且目前大部分市民对于垃圾分类还不是特别清楚,现在立法是否合适。西安高校众多,如果能够成立专门的垃圾分类处理研究团队,专门来突破解决这个问题,将会是非常好的一件事情。“立法是为了促进人们意识的深入。”市委党校教师黄蕊表示,虽然目前垃圾分类的前端还没有完全做好,但是立法也是完全可行,立法也是为了起到引领的作用。
个人处罚
由哪个部门来执行
此次《草案》中,对于法律责任也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对于违反垃圾分类投放规定的管理人、单位以及个人都将给予相应处罚。其中,对于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的,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参加听证的小区物业管理者表示,对于小区物业来说,单位部门将垃圾分类的做法纳入年终考核,执行起来较容易,但是对于个人来说,物业对于业主没有约束能力,对于个人的处罚由哪个部门来执行、如何执行,是否能够将垃圾分类的行为纳入信用体系,与信用体系挂钩,加强对个人行为的约束,这些都需要更加明确。
记者 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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