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位西安市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坚决扛起稳房价政治责任。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严格落实居住用地“两个20%”原则,持续解决房产办证遗留问题,进一步抓实共有产权住房工作,确保年内新建保障性住房4万套。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多措并举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防范房价过快上涨,多方面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近年来,我市始终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宜居梦”作为奋斗目标,让每一位西安市民从实现“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
楼市调控
坚决落实“房住不炒”长期定位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近年来我市深入落实《西安市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构建和完善以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为主的供应体系,分层次满足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刚需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目前全市有各类存量住房400余万套,且每年仍新供应住房十余万套,已基本满足千万人口城市的基本居住需要。
在稳定楼市方面,我市采取了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等一系列调控措施,建立了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平台,实施“刚需优先”,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引导合理住房消费。同时,我市出台培育和发展住宅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加快居住用地供给,大力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不同收入居民家庭不同阶段的住房需求。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紧紧围绕中央“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坚决落实“房住不炒”长期定位,突出房地产业“改善民生、改善人居”方面的重要作用,让每一位市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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