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0多岁女孩小区内被狗惊吓 患上“过度换气综合征”
20多岁的女孩张某出门时被一只泰迪犬惊吓,养狗的邻居道歉并解释此狗不咬人,可张某此后出现了严重的四肢发抖症状,被家人接回,又在与邻居理论时受惊过度晕倒,被送往医院治疗。
张某将邻居起诉至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最终双方达成调解,邻居赔偿医疗费等1000余元。
女孩:被狗惊吓 理论时晕倒
起诉索赔5000余元
张某和王某是一个小区的邻居。张某诉称,9月10日早上7时许,她刚出门,就碰到一只没有拴绳的狗冲过来向她吠叫,她受惊停步,遛狗的王某上前拉住狗并称狗不咬人。双方交谈几句后,张某乘电梯下楼准备上班,进入电梯后手开始发抖,走到公交车站,腿也开始抖,取手机时将包内其他物品带出摔坏,遂叫来家人将其接回家。后又找王某理论,争吵几句后,她因受惊过度晕倒,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过度换气综合征”。她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物品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000余元。
被告王某辩称,当日早上她带着饲养的小泰迪犬走楼梯下楼时,适逢张某出门乘坐电梯,与张某相隔两道门,听到狗叫,张某称被吓到,她已当场道歉。后来张某和家人来找,说是被吓病了要求看病,并赔偿物品损失,双方协商不成。她愿意赔偿原告的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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