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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剩余车位要打包卖给第三方?保利曲江春天里小区业主焦虑了(2)

2020-06-16 11:04  华商网-华商报  字号:T|T

物业:以后可租可买 不会销售给外人

14日下午,记者以业主身份拨打了“温馨提示”上公布的反馈意见电话,一位物业人员表示,以前车位是由保利爱家负责销售的,现在车位其实是交给了专业的公司来管理,西安优享车位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也属于保利旗下。“以后可以购买,价格也许会比现在的低,也可以租车位,目前方案还没有出来。”该工作人员说,现在的车位售价是14万——17万元,交给优享公司后不会漫天要价,也不会销售给外面的人,管理和服务仍由物业进行,保证服务质量。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道现在还剩余多少车位,提供了一个保利爱家的电话,但无法接通。

随后,华商报再次拨打该号码,表明身份表示需要找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接线人员表示会有人回电话给记者,但截至发稿没有收到回音。

按照物业工作人员的说法,西安优享车位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保利旗下,为何在公示中却表明为“小区业主”?如果不属于保利旗下,物业所说的不会漫天要价和不会销售给外面的人,又怎能令人信服?一位业主说,不知道这家公司为什么算是小区业主,地产这样打包出售剩余车位,让人感觉很不放心。

网上信息显示,西安优享车位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9日,注册地址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海博广场,从简单的公示情况看,未能看到与保利有关的信息。

律师观点:车位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开发商应逐户书面确认业主需求

那么,对于小区剩余的车位,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给第三方公司呢?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本事件中,车位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本事件的问题是怎样才算满足业主的需要,据该小区的“温馨提示”,自2016年起开始销售车位至今已长达大约4年之久,还有部分业主未购买车位。开发商应该对每位业主进行逐一登记,统计已购买车位的业主和未购买车位的业主,针对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应征询其意见,需给予其购买车位的宽限期限(如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未购买的,才视为放弃购买。开发商书面确认完已购买车位的业主和放弃购买车位的业主情况下,才算满足了业主需要,在满足业主需要后,开发商方可将剩余的车位出售给非业主的买主。

赵良善认为,开发商仅张贴一则公告来宣告已满足业主需要的做法有些欠妥,有损业主的利益,不利于矛盾的化解。 记者 李琳

小区剩余车位要打包卖给第三方?保利曲江春天里小区业主焦虑了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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