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排洪渠排放废渣被要求整改 陕西商洛通报4家环境违法企业个人
根据《关于对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曝光制度的通知》(商政环发)﹝2017﹞37号要求,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陕西省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分局,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排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或个人进行上报。近日对2020年10月商洛市4家环境违法企业(个人)的违法问题进行曝光。
1、陕西秦兴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丹博
企业地址:丹凤县蔡川镇页山村
违法问题:厂区内贮存的砂石料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围挡等防止扬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整改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七十二条规定进行整改。
2、商南县矿产资源管理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鑫
企业地址:商南县赵川镇松树垭村
违法问题:采矿作业区在开采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向大气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整改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一百零八条第五款规定进行整改。
3、商南豪迪钒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弘
企业地址:商南县赵川镇耀岭村
违法问题:生产过程中向排洪渠内排放工业废渣,经雨水冲刷流至下游河道。
整改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进行整改。对排洪渠内的工业废渣进行彻底清理。
4、李宗明
自然人:李宗明
地址:柞水县下梁镇高原村村
违法问题:未批先建
整改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进行整改。
记者 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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