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回应禁限行高排放汽车市民建议:认真研究 认真梳理
7月26日,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对高排放老旧汽车禁限行征求意见说明。
说明内容如下:
近日,《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广大市民和媒体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体现了大家对我们这座城市的关心和热爱。我们将认真对待大家提出的每一条建议、每一个留言,认真研究、认真梳理、认真吸取,不断改进工作,取得共识。
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的热心参与,也真诚欢迎大家继续建言献策,共建美丽西安。
记者 任婷
西安市环保局明确——
高排放老旧汽车即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
华商报讯(记者 李小博)这两天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征求意见稿的争议一直是西安市民热议的焦点,其中高排放老旧汽车具体信息表述不够准确是问题热度不减的关键所在。昨日,记者从西安市环保局了解到,高排放老旧汽车是指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而且是采取逐步淘汰更新的方式进行。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高排放老旧汽车包括: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天然气)汽车和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在7月24日的媒体见面会上,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用时间节点划分高排放老旧汽车主要是方便市民对车辆自我识别,因为2008年和2013年刚好是国Ⅱ汽油车和国Ⅲ柴油车的期限点,并非简单理解的车辆年限。
但是,对于媒体说明会的解释,不少市民和网友还是有些疑惑。昨日,记者从西安市环保局了解到,西安市属于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的重点区域,因此环境治理形势尤为严重,尤其是京津冀地区已经率先实行针对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的禁限行管理措施,而且这些类型车辆都属于高排放车辆,所以也是全国各地重点管控对象。
记者了解到,针对媒体说明会通报的涉及高排放老旧汽车中汽油车16.2万辆和柴油车11.5万辆,实际上就是按照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全国其他城市的做法进行分类的,所以也就是西安市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高排放老旧汽车的各自数量,目的是为了提醒广大市民移动源污染防治的责任重大,通过征求意见的形式来收集市民的意见建议,以便在以后的工作实施推进中更加有的放矢,而且一旦实现相关针对高排放老旧汽车的禁行措施,也将会有一系列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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