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通过甲醇汽车试点国家验收
7月12日,省甲醇汽车试点工作验收会在我市召开,国家试点验收专家组对宝鸡市、西安市、榆林市三个城市的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进行验收。专家组认为,我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资料完整,组织实施规范科学,采集数据翔实可靠,顺利通过验收。
为探索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模式,我市于2013年在全省率先启动15辆甲醇微型汽车试点运营,并编制完成了《陕西省宝鸡市甲醇汽车试点实施方案》。2014年,我市扩大试点范围,启动100辆甲醇出租车试点运营。2016年,吉利集团再次投放100辆甲醇出租车。截至目前,全市运营甲醇燃料车辆215辆。试点期间,我市成立了甲醇汽车示范运营数据采集中心,进行车辆运营、维护保养、燃料加注等数据的采集、录入和日常管理,做到了一车一档、一人一档。通过三年对试点车辆相关数据的采集、分析,我市完成了甲醇汽车适用性、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的科学评价。
在当天下午举行的验收结果讨论会上,专家组表示,我市在数据采集、甲醇出租车运营管理模式和甲醇燃料供应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成效显著,为全国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积累了经验,值得推广。
副市长王宁岗出席了当天的会议。本报记者岛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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