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禁渔区下网捕鱼 6万元物资被收缴(2)
据了解,为了全面保护好汉江渔业资源和汉江水生态环境,早在2014年,石泉县人民政府将汉江县城段确定为禁渔区,全年禁止各类捕鱼行为。针对近期群众反映电鱼及非法捕捞现象有所抬头,网络舆情集中反映等现象,为切实做好汉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养护水生生物资源,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渔业资源,按照河长制河长+警长+四员工作要求及相关职责,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结合汉江禁渔区管理工作,自7月10日联合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联合打击电鱼和禁渔区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据统计,石泉县自全面实施河长制以来,联合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巡逻艇2艘,出动执法巡查6辆,执法人员20余人,昼夜巡查执法60余次,张贴禁渔区专项整治通告100余份,广播电视宣传滚动播出20余次,查处违法行为近20起,在禁渔区内成功收缴非法捕鱼船3只,收缴禁用渔具60余件,收缴非法野生渔获物100余斤,放生活鱼100鱼尾,为汉江禁渔执法工作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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