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5企业获“县环境友好型企业”称号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展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形象,蓝田环保局决定在全县开展环境友好型企业评选活动。一是下发了评选活动通知;二是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活动方案,明确了企业申报的条件及程序;三是成立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评审细则进行评审。目前,活动已经结束,经过评选组认真评选,5企业获“环境友好型企业”殊荣。
通过评选“环境友好型企业”活动,为县域企业树立了一批经济效益好、资源合理利用、环境清洁优美、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企业典范。同时促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促进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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