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七招消除陕西农民增收三大差距
2010年,陕西经济总量在全国排名第16位,而农民人均纯收入排名是第27位。农民增收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农民增收严重滞后成为陕西更为重要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陕西农民增收出现了三个可喜的变化。一是增速快,2010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4105元,比“十五”末的2005年2052元翻了一番,年均增长14.9%,增速高于全国2.2个百分点,高于陕西“十五”时期年均增速8个百分点。二是相对差距开始缩小,2010年陕西农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30.6%,差距比2005年缩小6.3个百分点。三是收入结构发生较大变化,2010年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由2005年的54%下降到46%,工资性收入占比由2005年的37%上升到42%,转移性收入占比由2005年的6%提高10%。
尽管如此,和全国相比陕西农民收入还存在三大差距。
一是陕西农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绝对差距仍在拉大。2005-2010年,陕西农民收入与全国农民收入的差距依次为1203元、1317元、1495元、1625元、1715元、1814元。
二是陕西城乡居民收入比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陕西为4.03:1,全国城乡为3.36:1。2006-2009年,陕西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扩大。2010年,陕西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为3.82:1,而全国为3.23:1。
三是以第一产业为主的家庭经营性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10年,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由2005年的54%下降到46%,工资性收入占比由2005年的37%上升到42%,转移性收入占比由2005年的6%提高10%。
制约陕西农民收入增长有六大因素。简而言之,一是农业生产条件差,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二是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慢。三是城镇化进程慢,吸纳农村人口转移就业能力差。四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农技服务体系有待健全。五是农村金融服务能力不强,信贷投入严重不足。六是陕西贫困人口多,拉低了全省农民收入水平。
“十二五”和“十三五”的十年,是陕西省加快消除农民增收三大差距从而赶上全国平均水平的阶段。为此,必须采取七大招数。
第一,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从全省来看,“十二五”期间应继续坚持稳粮、优果、兴牧、扩菜的思路,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特别是要坚持发展现代农业与扶贫移民搬迁、小城镇建设“三结合”的思路,在全省加快建设5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5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加快推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要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化进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全民创业。要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要在就近就地转移的同时,加大异地输出转移规模。要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工在劳动合同、工资保障、职业安全、社会参与等方面的权益,为农民工家庭提供子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基本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增加农民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各地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省出台的四项补贴等惠农政策,有条件的市、县还应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对农村教育支持力度,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继续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对贫困家庭的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盘活农民各种存量资产,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第四,扎实推进扶贫开发,着力解决“短板”问题。“十二五”期间,启动实施“六大扶贫工程”,确保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是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程,完成5000名低收入村整村推进;二是实施贫困户安居工程,移民搬迁40万户贫困人口;三是实施百万贫困户增收工程,建立3000个低收入村的村级互助资金;四是实施贫困户能力建设工程,培训转移25万人;五是实施世行五期扶贫工程,拓宽扶贫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六是实施千企千村扶助行动,组织企业帮扶5000个低收入村人均增收1000元。对农村鳏寡孤独、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及时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体系,使社会保障成为他们基本生活稳定可靠的安全网。
第五,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有条件的农民进城落户。“十二五”期间陕西规划600万农民进城落户,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民用宅基地换住房、用承包地换社保的保障机制,吸引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同时,要认真实施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工程和陕北白于山区扶贫搬迁工程,力争陕南地区“十二五”期间搬迁安置37.9万户、141.7万人,陕北白于山区“十二五”期间搬迁安置6.23万户、26.8万人。
第六,完善财政支农保障机制,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各地应大幅度增加财政对农业的经常性投入、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幅度提高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同时要积极探索林权证抵押贷款、宅基地抵押贷款、果园权证抵押贷款的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要加强农村政策性保险体系建设,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赔额水准,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要建立健全各种引导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第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农田、安全饮水、交通条件和信息化建设。
(2011年中青二班农民增收问题研究课题组 景耀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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