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合“硬任务”不能一刀切
1月14日、18日,陕西农村报连续报道了永寿县永平镇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竟将已经亡故的人统计其中,并对其征收合疗费一事。村干部说,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参合任务,这些钱都是由村干部私人垫付,如完成不了任务,就会克扣自己的工资;镇上不管钱怎么来的,只要把钱交到镇上就算完成任务;一些村每年光垫付合疗款就达二三千元。“死人也得参加合疗”尴尬了谁?看似荒唐,实则暴露出基层工作作风不实和凡事”一刀切“的弊病。
永寿县缘何强行摊派参合任务?据报道,该县合疗办及部分乡镇领导称这都是县政府给下达的硬任务,他们也没有办法。正如当地村干部所说,上级是按照人口普查和户籍在册人数下达征收任务的,征收比例是99%,几乎是户籍在册人数的百分之百。不了解农村实际现状,“一刀切”下达合疗征收任务,村干部根本完不成。有以下几类情况值得区分对待:
据调查,一类是部分农民对新农合缺乏认识、不愿参合;另一类是人已经死了却没有销户。比较普遍的一类是外出务工人员过多,而且部分人员在务工单位已办了医保。因此,户口在本地的外迁户、全家外出打工户过多,在年底突击收缴时,一时难以联系上,在规定的参合时间内,资金无法筹备到位。但现实是,不管哪种类型,当地政府都要求村上按下达的任务数全额征收,这就包括连死人也要参合。
“一刀切”下达合疗征收任务,违背了新农合“自愿”的原则,使部分农民群众和村干部对此产生了误解,这种机械性的做法不科学也不实事求是。目前,“合疗垫付”已成为许多地方农村干部的一块心病,此种现象隐患多多,容易滋生违规行为,转嫁债务,使惠农政策和项目打折。记者认为,除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引导外,各级政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区分不同类型的农村人群,剔除不合理的收缴对象,比如已死亡未销户、外出打工在务工单位已参加了医保户,只要有证明就可以免交。
另外,要探索和建立多渠道的参合缴费形式,变年底突击征收为常年收取,如电子网络缴费、各种银行代收等,以方便外出打工人员。同时,当地镇、村应建立外出打工人员联系档案,通过信息平台经常向他们发送有关合疗等农村服务信息。而且,合疗报销要规范、公开和透明。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护农民的利益,让广大农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自觉、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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