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让文明之风常行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个动态、长期的过程。要牢固树立“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克服创文“只是为了拿文明城市”称号的模糊认识和短期思想,时刻谨记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是为了给广大市民创造文明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从而丰富文明城市的内涵,提升文明城市的品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创文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体制机制创新是基础。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性、持久性的惠民工程,当前,环境卫生管理、公共设施维护、车辆管理等方面如何长效化还有待探索,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克服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整合各种资源,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形成城市管理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监督考核是保障。要把日常监督与集中监督结合起来,把自我监督与相互监督结合起来,督查有关责任单位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要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定期、不定期地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使各单位切实做到长期重视和支持。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民长期参与是动力。在目前的创文活动中,广大市民积极响应,踊跃参与。但要实现创文工作的长效机制,还要进一步探索激发广大市民参与的新途径、新办法,要经常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活动,引导大家在参与活动中提高综合素质,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塑造热爱生活、崇尚文明、追求卓越的良好社会风尚。
创建文明城市,是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必要过程,也是长期工作。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抓常、抓细、抓长,让文明之风常兴,让文明之风常行。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