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志愿者培训基地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文明办〔2015〕8号
各市(区)文明办、团委、民政局,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陕西省志愿者培训基地申报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志愿者培训基地申报管理工作,培育陕西特色志愿服务文化自觉。
陕西省文明办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志愿者培训学院
2015年7月15日
陕西省志愿者培训基地申报管理办法
为充分弘扬志愿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培育陕西特色志愿服务文化自觉,构建整体布局合理、地域特点突出、培训方式多样的陕西特色志愿服务层级培训体系,提升陕西志愿服务在省内外的辐射力和影响力,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民政厅决定依托陕西志愿者培训学院在全省各市、县(区)建设志愿服务培训基地。为促进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培训基地管理,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范围
凡各市、县(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党校、行政学院、职业技术学校、大中专院校以及有条件的社区、单位均可申报,构建以陕西志愿者培训学院为核心,覆盖全省各市、县(区)、社区的层级志愿者培训基地网络。
二、申报原则
志愿者培训基地建设按照自主申报、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坚持建设一个规范一个,建设一个稳定一个,利用3到5年时间,逐步建成规范稳定、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的志愿者培训基地网络。
三、申报条件
1.领导重视志愿服务工作,志愿服务组织机构健全,志愿者培训制度完善。
2.坚持弘扬志愿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培育志愿服务文化,积极致力于提升公民责任意识和文明素质。
3.满足基本培训条件,具备能够同时满足150人以上开展培训的食宿和教学设施。
4.有稳定的负责志愿者培训业务的管理人员和必要的师资力量。
5.具有体现本地区志愿服务特色文化的培训项目、实践教学计划和良好的实施规划。
6.受到省级以上“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集体”、“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表彰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申报程序
1.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团省委、陕西志愿者培训学院联合印发申报管理办法,由各市(区)文明办牵头申报。
2.省文明办将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评审申报材料,进行实地考察,形成审核意见。
3.省文明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教学需要,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培训基地,悬挂统一规格的“陕西省志愿者培训基地”牌匾,并给予经费支持。
五、管理要求
1.培训基地实行三年届期制动态管理。三年期满后另行申报,由省文明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培训基地日常管理工作由各市文明办牵头、共青团、民政部门共同负责,陕西志愿者培训学院负责业务指导和师资支持。
2.培训基地每年年底要向省文明办报送当年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
3.省文明办每年对培训基地进行考核检查,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基地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基地称号。
六、附则
1.本办法由省文明办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完善。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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