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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家庭式幼儿园”多无证经营 监管存空白存安全隐患(3)

2015-07-31 09:22  华商报  字号:T|T

门槛

西安有相关规定 托管班在街办备案就能招生

西安2011年1月1日曾出台《西安市学生校外托管就餐休息场所食品安全和住宿卫生管理办法(暂行)》,办法指出,西安市学校(含托幼机构)周边“小饭桌”经营者须建立食品安全和住宿卫生管理制度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同时主动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登记备案,并签订承诺书。食药监和卫生部门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教育部门则有摸底调查和登记备案的责任。

36岁的李女士从事学前教育多年,不久前她在城东一小区内办起了这类家庭式幼儿园。对于记者的采访,她解释称自己办的并非是幼儿园,只是托管班。“你要说是幼儿园,就要有相关手续,可我这种规模根本办不下来,黑幼儿园是要被取缔的。”她说,“我们这是托管班,只需要到社区、街办登记备案一下就行,就可以合法地招生营业了。”

疑问

谁负责日常监管 职能部门称监管有“空白”

据了解,《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对于城市幼儿园的规模、建筑用地、园舍建设等都作出了统一要求。“家庭式幼儿园无论是规模还是硬件配置等都无法达到要求,不可能有合法的办学资质。”西安市教育局一相关人士称。

如何日常监管?西安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说:“目前属教育局管辖的范围只是招收年龄在3岁以上的,但如果是以托管班、早教班、培训中心形式存在不属教育局监管,此外如果学生是3岁以下的也非教育局管。”

西安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说,工商部门只负责企业性质的营业执照审查,工商局无权利对于早教、托管班进行日常监管。

西安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说,如果这些机构提供餐饮服务,需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检查中发现没有办理相关证照,可由食药监部门查处。

西安市卫生局工作人员称,他们只负责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

专家

此类幼儿园有社会需求 相关部门应监管引导

“由于正规化幼儿园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幼教老师培养周期太长,家庭式幼儿园的出现是有社会需求的。从另一方面来看,它是对当下幼儿园建设不足的补充。”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特邀教授许建国说,“但当下家庭式幼儿园还存在一些弊端。”

“国家对幼儿园的硬、软件设施是有一定标准的,而家庭式幼儿园基本设施比较简单。其次师资力量无法保障,综合素质无法保障,环境安全也有隐患。”

许建国建议,目前家庭幼儿园发展处于萌芽阶段,政府职能部门应该给以监管引导,对全市存在的此类幼儿园进行摸排,然后按照规模分类管理,条件较好,必要硬件齐全、师资力量充足的让其合法化,由政府部门日常监管。对于条件较差的严厉取缔,主管部门要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这些机构的保育、教学工作。 记者 谢涛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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