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台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
市政府日前出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强化预算约束、防范财政风险,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提供制度保障。
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
《意见》指出,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不断规范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行为,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2020年提高到30%。
严格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按照“开正门、堵旁门”的原则,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实行财政供养人员实名制管理,完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严禁超编配备人员,杜绝“吃空饷”现象。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和资产管理,健全人员编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
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
《意见》要求,除涉密信息外,全市各级政府要全面公开经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财政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各级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应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并逐步公开部门支出绩效情况。
公开内容将进一步细化。财政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都要公开,其中“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内容。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健全完善专项支出信息公开机制。从2015年起,逐步实现专项支出申报评审、分配使用、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对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要及时回应、规范整改、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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