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职工慢性病报销3月底截止 未提交资料的参保职工请抓紧
本月底,2015年度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报销工作就要结束,参保职工要是还没有报送2015年度门诊慢性病资料,就要抓紧时间了。
今年1月1日开始,已审核通过符合我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补助标准的参保职工,可以报送2015年度门诊慢性病资料,至3月底结束。
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当年门诊有效发票总额-700元起付线)×70%;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不超过被审批病种的最高限额。
单位于每年年底领取认定名单并通知慢性病补助对象提交报销所需资料,于次年1~3月上报至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慢性病补助对象需收集上年度门诊慢性病补助资料并上交单位,单位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经办机构核定费用并支付到单位,由单位发放给慢性病补助对象。
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定点医疗机构发票及对应处方、定点零售药店发票(写清药名和单价)及电脑小票、检查化验报告单及发票。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账户刷卡发票不予报销;发票及检查报告单均应为2015年度的;外地发票需为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开具;所有费用必须是与所申报病种相关的药品或检查;定点零售药店发票对应的电脑小票复印件有效;医保报销范围外的费用票据(如挂号费、担架费等)不予报销。
此外,2015年度西安市居民大病保险报销也截止到3月31日,相关人员需尽快向参保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大病保险服务窗口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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