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居住证管理办法》下月施行 持证有望积分落户
申领条件
到西安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申领本市居住证。
办理手续
本人或代办人须持申领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照片以及合法稳定就业,或者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记者近日从西安市政府了解到,5月25日起《西安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将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西安市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根据西安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的积分落户制度。
申领居住证要什么条件
《办法》规定,中国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西安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申领本市居住证,适用本办法。
其中,“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本市实际居住已满半年,“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房屋、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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