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棚改户购房6个月内提交材料可享受“房票”安置奖励
7月2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实施《西安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房票安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房票安置办法》),到目前为止已经近两月,政策实施情况如何,市民对此如何看待?
为此,华商报记者走访了西安市城改办和棚改项目,进行了了解。
7月24日后启动的棚改项目均可执行房票政策
西安市城改办工作人员介绍,并非目前所有棚改项目都能享受房票政策奖励。为保证政策的统一性,7月24日后启动的棚改项目方可执行房票安置政策。所谓启动,就是7月24日后发布征收公告的棚改项目。正在进行中的城改项目的被征收人可从城改工作人员处了解自己是否可享受此项政策。
西安首个可执行房票政策的是灞桥区纺织城街道六棉自由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记者从负责该项目的街道办工作人员处了解到,“项目8月底启动,目前动迁工作已完成95%以上,其中签订货币安置协议的被改造人百余户。这些群众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合法商品住宅,均可领取房票奖励。”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房票奖励是实实在在发给群众的货币补贴,对于有购房需求的被征收人来说,非常实惠。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遇到了前来咨询房票政策的张女士,她说,“我们现在已经签了货币安置协议,就想确定一下,买哪些房子可以领奖励,奖励金具体怎么领?”工作人员现场为张大姐讲解了具体的“房票”奖励领取流程: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合同并在约定时间搬迁后,被征收人可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正规合法商品房,凭交款凭证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往征收主体所指定的单位申请领取房票奖励。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签订西安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房票安置协议书后,即可领取奖励金。奖励金额以协议约定为准,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被征收人银行账户,被征收人可自由支配。
在详细了解房票政策后,张女士说,“这程序还挺简单,之前我还怕太麻烦了我跟老伴儿弄不清。我们打算买套现房,拿了这笔补贴,装修的钱基本就够了,挺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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