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泾阳县纪委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泾阳县纪委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去年,共实施信访函询谈话7件1人,实施警示训诫82人,实施诫勉谈话51人;党纪轻处分183人;党纪重处分2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未病常防。该县纪委坚持小过即问、小错就纠,从小事小节小错抓起严起,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性谈话函询等方式,让党员干部不犯错或少犯错。去年,共对82人实施警示训诫,51人实施诫勉谈话,廉政提醒109次,廉政约谈247人次,廉政宣讲20余场,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33个。
用好第二种形态,坚持抓小初病早治。该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各类小问题。全年党纪轻处分183人,占到党纪政纪处分人数的87.9%。
用好第三种形态,坚持抓严大病快治。以开展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检查等为重要载体,深入发现问题较大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各类违纪问题。去年,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社会影响比较大的问题,共立案查处各类大病案件14件,给予党员干部纪律重处分24人,充分体现执纪审查的严肃性。
用好第四种形态,坚持抓狠重病严治。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强化摸排严重违纪同时涉嫌违法的各类腐败问题线索,对严重违纪同时涉嫌违法的腐败分子,严查不贷,形成有力震慑。该县纪委在调查县农林局庞家农场原场长路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等问题时,初步查实其违纪问题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后,对其涉嫌违法问题立即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本报讯(刘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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