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家坡法庭庭长杨军华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系宝鸡市唯一获此殊荣法官
近日,岐山法院蔡家坡法庭庭长杨军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据了解,获此荣誉的全国仅200名,杨军华是我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荣誉的法官。
杨军华是一名女法官,现任岐山法院蔡家坡法庭庭长。2005年杨军华考入岐山法院工作,先后在该院麦禾营法庭、益店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2015年6月来到蔡家坡法庭。在蔡家坡法庭的一年多时间里,杨军华个人办理各类案件254件,其中调撤案件128件、判决案件65件、其他61件,案件调撤率达66.3%,个人结案数、调撤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均居全院第一,无超审限及发回、改判案件。
2015年6月,省高院下发了《关于简化一审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的规定(试行)》和《深入推进裁判文书繁简分流工作实施方案》。杨军华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参加上级法院简化式裁判文书培训会,及时收集各方资料,借鉴成功经验。2015年11月,她针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率先在全院适用“要素式”审理,并制作“要素式”判决书,填补了该院简化审、简化式裁判文书的空白。
杨军华曾多次被岐山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调解能手。2012年被评为全县“岗位责任制先进个人”,同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2013年度、2015年度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本报记者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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