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汉台分局关于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
汉中市汉台区铺镇农业公司第十一门市部等352户企业:
经查,汉中市汉台区铺镇农业公司第十一门市部等352户企业注册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涉嫌违反了《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之规定,我局拟对上述企业的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四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之规定,拟吊销的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有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拟吊销企业名单详情公布在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
特此公告
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汉台分局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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