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委办出台追赶超越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日前,市委办率先在市直机关出台了《2017年度追赶超越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旨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引导、激励和监督作用,促进办公室各科室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办公室“1358”追赶超越作战图落细落小落实。
责任落实突出“实”。按照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定分值、定责任人的原则,将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个科室,细化到每个月,形成“年度目标任务分解一览表”,夯实科室责任。
考核方式突出“新”。采取追赶超越目标任务考核、平时表现考核、年终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室月初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分解一览表”报工作计划,考核组月底考核打分,年底汇总每月考核成绩。每季度通报考核成绩,并进行集中点评,对考核成绩靠后、存在问题较多科室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将加强机关日常管理与主题作风建设相结合,建立荣誉表彰、工作创新、调查研究、领导肯定、脱贫攻坚等工作加分机制和违反政治纪律、宣传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会议活动纪律、办文办会办事程序、财务采购接待规定等方面减分机制,做到考核情况月反馈、季通报、年终汇总。年底对各科室年度追赶超越工作进行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测评。
结果运用突出“活”。对年度追赶超越目标任务考核成绩突出的科室,按照35%的比例评选为优秀科室,科室成员在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优中给予相应加分。在实现追赶超越进程中,对有信念、敢担当、能吃苦、口碑好、业绩突出的干部,将严格按照办公室“三项机制”实施办法,予以表彰奖励或提拔重用。(市委办)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