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西安要有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2)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要有“四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持“四证”在区县规定时间,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各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
明确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公办学校资源不足的区县教育局,可统筹安排进入接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四证”具体是指: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西安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西安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即复印件);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西安市教育局同时要求做好残疾少年儿童、现役军人子女、孤儿及留守儿童的入学,并明确了开发区落户业主子女等特殊类型学生入学的政策要求。
今年试运行义务小学报名系统规范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2017年,全市试运行小学段“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方便群众了解掌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全力提供便利服务。记者 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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