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宝鸡旅游1+3综合管理协调机构成立
4月25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积极实施“旅游 +”战略,顺应市场需求,近日成立了宝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警察、旅游工商、旅游巡回法庭等机构。这标志着我市全域旅游“1+3”综合管理协调机构正式建立。市长惠进才任宝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旅游一业兴、百业旺。随着大众休闲旅游时代到来,为切实推动全市旅游业发展和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市旅游、发改、财政、规划、住建、林业、农业、水利等30余部门,联合成立我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同时,针对旅游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投诉、纠纷等案件,在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等部门专门成立了旅游治安管理大队、旅游市场监管支队、旅游巡回法庭等旅游管理协调服务机构。全域旅游“1+3”综合管理服务机构的成立,标志着我市已形成部门联动、统筹推进、综合监管、协调高效、服务全面的管理运营体系,使全域旅游发展在体制机制上得到有效保障,为我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市文物旅游局规划发展科负责人介绍,“1+3”综合管理服务机构成立后,在我市的大景区将设立分支机构,小景区将设立联系点、投诉点。游客在景区旅游过程中,如遇到经济纠纷、物价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问题,可以直接在景区投诉解决。本报记者胡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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