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4区县通报27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4)
鄠邑区:
23.甘亭街道保峪坊村村委会主任刘健康,违规将个人就餐费用9642元在村集体账务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4.蒋村镇西一村原党支部书记宫平和,2014年3月,挪用村集体资金6万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5.玉蝉镇焦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杨绞奇,2016年12月,违规为两户城镇居民划拨宅基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6.涝店镇东保村党支部书记王孟元,2017年4月,为其子操办婚宴超出报备桌数22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7.县森林旅游景区管理局八亩场村党支部书记刘建平,2016年2月,违规用村集体资金报销购买土特产、支付餐费共计167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张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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