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试行“电子处方”服务工作 破解处方药销售监管难题满足群众需求(2)
电子病历可供患者终身查询
“严格实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规定后,有些市民反映购药不方便了,特别是一些常见病、慢性病需要长期、固定服用同种药物的患者反映更为强烈。”西安市食品药监局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颜玲玲告诉记者,为解决这一问题,西安此前推行药品零售企业精细化管理工作,慢性病患者只需在首次购买处方药时提供处方,并在药店做档案登记,在3个月内再次购买同类药品无需再重复提供处方。而此次试行“电子处方”,也是希望在用药安全与方便之间找到解决办法。
今年5月,我市食品药监局出台《西安市药品零售企业推行电子处方服务工作方案(试行)》。按照方案,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选择具备相关网络技术、硬件设备条件的第三方医疗服务机构,合作建立远程医师诊疗、电子处方应用平台。
在此基础上,6月市食品药监局又发出《关于推广互联网医院开展慢性病随诊电子处方共享工作的意见》。平台通过建立电子病历、远程高清音视频通信等技术,使慢性病患者与在线医生实现在线复诊,直接享受到病情诊断、处方获取和在线医嘱等系列医疗服务,解决慢性病患者看病等待问题,共享的电子处方记入患者电子病历,可供患者终身查询,使我市“人人有病历、看病有医生”的医改目标进一步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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