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下发 辞职退休也要追责
昨天,西安市政府下发《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根据办法,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由各级监察机关负责,坚持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
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根据方案,承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调研、方案起草与论证等前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诫勉;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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