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西安部分环保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2017年4月6日至5月7日,陕西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巡查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组于8月22日向西安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指出,西安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中省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
556件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全部办结 约谈98人,问责289人
督察组进驻期间,西安市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对督察组交办的556件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全部办结并向社会公开,关停取缔企业252家,限产停产145家,责令限期整改397家,立案处罚52家,罚款216.3万元,约谈98人,问责289人,司法机关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1人。
西安市违规审批渣土运输项目42个 西咸新区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力
西安市在省上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出台《关于加快城建PPP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6〕88号)、《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5〕11号),将“禁土”时段缩短到当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范围扩大到全部城建PPP项目,违规审批渣土运输项目42个。
2014年以来,西安市违规建设燃煤锅炉5台。2015年应关闭28个采矿点,督察组进驻后,仍有24家未注销采矿证等相关证照。西咸新区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力,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期间,仍有预制混凝土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未按要求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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