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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交易额上亿 西安6人涉嫌非法经营交易被捕

2017-08-24 22:31  华商网-华商报  字号:T|T

未获准许经营网络平台进行红酒交易,并以“现货交易”的名义,以期货交易方式进行交易。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未央区检察院批捕。这是西安市批捕的首例期(现)货非法经营案。

今年3月,闫某注册了陕西某贸易公司,纠集叶某、任某等人在未获准许的情况下,经营一款名为“美勒电商订购系统”的网络平台进行红酒交易。犯罪嫌疑人打着“现货交易”的名义,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等常见的期货交易方式进行所谓红酒交易。从今年3月到6月,该平台共有注册账号2300余个,客户入金4000余万元,交易金额约1亿元。6月30日,部分客户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依法将闫某、叶某、任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鉴于本案属于新型犯罪,案件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未央检察院指派专人提前介入。因犯罪嫌疑人刻意修改了相关交易规则,加入现货交割的规定以逃避法律制裁,此行为性质认定方面存在变相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之争,能否认定其违法经营期货,实践中没有定论。此案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广泛查阅各项法律规定,并与科室干警讨论研究,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未取得国家金融部门授权的情况下,不论经营期货还是现货,都无权采用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等方式,最终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

相关法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记者 宁军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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