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丢身份证被异地贷款 银行:贷款不能取消建议诉讼
市民孙先生四年前遗失过身份证,去年申请房贷时发现自己名下多出一张异地申办的银行卡和一笔26.5万元的贷款。孙先生多次与银行方面沟通无果,如今不知道如何是好。
名下竟有一笔贷款
为了改善居住环境方便孩子今后上学,孙先生决定购置一套新房。申请房贷时遭到了拒绝,银行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是,孙先生名下有一笔26.5万元的贷款,银行认为这笔贷款会影响孙先生今后一段时间内偿还房贷的能力。
“我贷过款?怎么自己都不知道?”孙先生被搞得一头雾水,赶紧通过相关部门查询,结果吃惊地发现自己“被贷款”了。
孙先生的查询结果显示,他名下的这笔贷款是2017年4月13日通过的,金额为26.5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5.60%,到期后连本带息一次性还清。令孙先生不解的是,自己并不知情,“到底是谁、通过什么方式以我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又是怎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贷了款?”
四年前丢过身份证
经过查询,孙先生发现这笔贷款是一种“短期快e贷”的个人金融贷款,绑定银行为湖北襄阳一家建设银行。孙先生说,从办卡记录看,那一段时间他并未去过湖北襄阳,更没有可能会前往此地的建设银行申办银行卡。而且根据银行提供的开卡记录,办卡时预留的电话号码也并非他本人所有,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孙先生思前想后,想起来2013年7月自己在西安曾丢失过二代身份证。他认为,可能是有人用他丢失的二代身份证办的卡,并于2017年4月通过这张银行卡办了那笔26.5万元的贷款。
发现异常账户和贷款后,孙先生先后联系了西安和湖北的建设银行,对方都表示会进一步核实,可是事情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了,问题还是未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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