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纪委通报12起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更好地发挥巡察震慑作用,市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12月29日,市纪委对12起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建设局原局长赵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销毁账簿和票据;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赵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西安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原主任王小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公款出国;违反廉洁纪律,对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滥发补贴奖金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与他人私分“小金库”资金。王小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临潼区水务局原局长杨峰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下属单位筹集资金给局机关、上级有关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发放过节费;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受房产一套、轿车一辆。杨峰院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受贿问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六个月。
4
市工商局碑林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富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4年至2015年,先后3次借赴外地参加会议期间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西安市群众艺术馆党支部原书记王升荣,在任群众艺术馆党支部书记、馆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办理饭店储值卡供个人消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群众艺术馆办公室主任胡希强,借外出培训之机违规携带家属,并用公款报销其家属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市规划局村镇规划处副调研员叶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3年11月,利用去云南腾冲培训学习机会,到培训地周边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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