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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审理一起药品制假案 案犯自制假冒胶囊网销3090笔

2018-03-12 08:43  华商网-华商报  字号:T|T

男子大量购进假冒品牌胶囊,并在网店销售3090笔,金额达191万余元,其“下线”靠卖假胶囊也非法获利83万元。昨日,这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在西安中院开庭,两被告人受审。

买来半成品加工 网上多店分销

1989年出生的男子汤某是江西人。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年初,汤某从浙江金华购进整盒的假冒成品“香丹清”牌珂妍胶囊、“红阳”牌盐藻胶囊,并通过其前期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开设的“完美时尚购物商城”、“wei-tangtang”、“天使乐购8”、“新乐配送中心”等淘宝店铺,进行销售以赚取差价。同年9月,汤某开始自己联系购买半成品及包装等,在江西省黎川县一小区租赁房屋,通过淘宝店铺对外销售加工后的假冒产品。

接到相关反映后,公安机关在该窝点发现大量假冒胶囊。经查证,汤某先后通过淘宝网销售这些假冒产品3090笔,销售金额191万余元。

90后女“下线”卖假胶囊获利83万

2015年7月起,90后女子马某通过淘宝搜索找到汤某所经营的淘宝店铺及商品,在明知汤某所售的“香丹清”牌珂妍胶囊、“红阳”牌盐藻胶囊为假冒产品的情况下,仍然购进,并以“北京宏远药品招商公司”的名义,通过微信、电话进行销售。经查证,马某共销售两种假冒胶囊275笔,销售金额83万元。

2015年7月起,马某通过百度搜索、线下药店两个途径联系到“葛洪”牌桂龙药膏、“王麻子”天麻追风膏药品的货源,在没有任何药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购进上述两种药品后加价对外销售。经查,马某对外销售207笔,销售金额53万余元。

两被告人的辩护人对指控罪名提出异议

“我没有把握住自己,我向所有消费者道歉……”开庭前,25岁的马某与“上线”汤某从未谋面,一直在网上联系。马某说,自己在做微商,有很多客户资源,对于此事,她称自己非常后悔。

检察机关指控,汤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以假充真,生产、销售、假冒保健品,销售金额191万余元,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马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销售假冒保健品,同时还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特别严重,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及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两被告人的辩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对指控罪名提出异议。该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 宁军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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