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觉得房卖便宜了” 金地·湖城大境一个半月加价60万
只备案了地上一层119平方米的商品房,地下一层被金地·湖城大境开发商以“车位款”名义捆绑卖给购房者。记者调查后发现,在4月1日确定总房价并交了10万元诚意金后,金地·湖城大境仍以卖便宜了为由,一个半月时间又加价60万元。
上下两层房子只备案了一层
房款差额成“车位款”
“按常理我与开发商之间确认了购房价格,也缴纳了10万元诚意金。但金地·湖城大境开发商却以房子卖便宜为由几次加价,开发商这样的做法着实让人讨厌!”5月26日下午,朱女士很气愤地向记者讲述了这一个多月来的遭遇。
据朱女士介绍,4月1日,经多方考察看中陕西金地佳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金地·湖城大境四号地”一套商品房。这套房上下两层,地上、地下面积均为119.28平方米,单价1.5998万元/平方米,总房款打折后为352.97万元。
朱女士说,在交诚意金时,销售人员表示,这套商品房开发商只备案了地上一层119.28平方米。因此,购买这套房时需签订《西安市商品房购房合同》和《湖城大境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销售人员介绍,《西安市商品房购房合同》签订备案的地上一层119.82平方米,备案总价为190.82万元;该套房总房款差额162.15万元,则由购房者与陕西金地佳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一份《湖城大境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注明是“车位款”,但没有停车位。若购买车位,则需另外加价,一个车位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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