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常排名第几 联合国安理会五常座次地位排名(2)
联大决议和安理会决议区别: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简称联合国安理会、安理会)是联合国的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安理会由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每个理事国都有1个投票权,程序问题要至少9票才能通过。
常任理事国对实质问题都拥有否决权,只要有1票反对就不能通过。非常任理事国无否决权。5个常任理事国是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具有强制性,相关国家必须接受并履行。
联合国大会(简称联大),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监督和审查机构,由全体会员国组成,每年举行一届常会。
大会审议的事项非常广泛,凡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联合国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均可讨论,其讨论决定只能向会员国或安理会提出建议,而无权迫使任何一国政府采取任何行动。
大会表决原则是,每个会员国在大会拥有投票权,但对重要问题的决定,均需经出席并参加投票的会员国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其他问题只需以简单多数通过。联大通过的决议只具有政治影响力,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最初为6个。1965年,通过修改宪章,非常任理事国数量从6个增加到10个。席位按地区分配,即亚洲2个、非洲3个、拉美2个、东欧1个、西欧及其他国家2个。非常任理事国任期2年,经选举每年更换5个,不可即行连任。根据地域分配原则,每次新选出的5个成员国中应包括来自亚洲和非洲的3个国家、一个东欧国家和一个拉美或加勒比地区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