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菜篮子、使用布袋子 陕西西安“限塑令”再升级
按照禁限塑工作的要求,陕西省西安市2021年1月1日起禁止大型商场、超市以及餐饮行业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西安市“禁限塑令”再次细化、升级。1月11日,记者跟随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查小组走访了多个商超、农贸市场、药店及餐饮店,了解塑料购物袋、塑料吸管等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
记者走访西安市“禁限塑令”落实情况。(央广网记者刘昱 实习记者周彤 摄制)
由“限”到“禁” “限塑令”再升级
1月11日下午,督察小组在西安市紫葵农贸市场内随机抽检多个经营商家,并用平头测厚规检测塑料购物袋的厚度,抽查餐饮店塑料吸管使用情况。
1月11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央广网实习记者 周彤 摄)
“禁限塑工作不是一刀切,而是一个细化、合理推进的过程。”西安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处工作人员高山告诉记者,今年1月1日起,西安市对大型商场、药店和餐饮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对于集贸市场,限定使用厚度大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到2025年后这种塑料袋将完全禁止使用。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管处处长高大志介绍,目前,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四个督导组,从塑料的禁止生产和销售两方面入手,围绕“五个禁止生产、三个限制使用”,对各个区县进行全方位的督导检查。其中,“五个禁止生产”指禁止生产0.025毫米以下的超薄塑料袋、聚乙烯发泡餐盒、塑料棉签、0.01毫米以下的农用地膜以及含塑料微珠化妆品,已经生产的含塑料微珠化妆品将在2022年12月底后禁止销售;“三个限制使用”包括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刀叉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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