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印发《通知》 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记者12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印发《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严守耕地红线。
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
《通知》指出,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杨树、构树、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禁止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对确实无法耕种的耕地,综合考虑粮食生产实际种植情况,经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结合生态退耕有序退出永久基本农田。但不得将永久基本农田、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和坡改梯耕地纳入退耕范围。
将退耕还林还草严格控制在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内,涉及地块全部实现上图入库管理。对于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禁止以城乡绿化隔离带城市景观公园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对依法审批的铁路、公路红线范围内绿化用地要优化结构、合理布局,严格控制绿化用地指标,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查审批,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不予审批。
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县乡道路两侧绿化带占用耕地宽度不得超过3米。
不得违规在江河、河渠两侧以及湖泊、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履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报批及调整补划手续。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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