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法官被杀后续 向慧杀害周春梅动机是什么?(3)
“正直的法官,是社会正义的脊梁;践行法治,离不开挺得直腰杆的法律。”
嘉宾:王绍涛律师
云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方弘:有法律人士认为杀法官、杀警察在历来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多数是死刑,本案犯罪嫌疑人是否也将面临死刑?
王绍涛律师:警察、法官、检察官是社会得以正常运行的最后防线。如果这些暴力直接指向了检察官、法官、警察,当然国家法律是要严惩的。法官、检察官或者警察作为被受害人的时候,其实也有多种情况,有一些就像本案中一样,是跟被害人的职业有关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报复,受到了暴力侵害,当然要从严惩处。
如果是另外的情况,检察官、法官、警察的被害跟被害人的职业完全无关,比如说婚恋上的纠纷,邻里之间的纠纷,或者是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方面的纠纷,即便被害人有法官、检察官或者是警察的身份,实际上和是否应该判死刑关系就不大了。甚至如果是婚恋纠纷、邻里纠纷或者其他的一般民事纠纷而引发的暴力犯罪,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规定当中,恰恰是应该要少杀慎杀,一般都不判处死刑的。
所以,不能够一概而论地说杀法官杀警察多数就是死刑,不能这么来看。
但是,就本案的情况来看,如果这些报道属实的话,犯罪嫌疑人向某首先面临的可能就是死刑。故意杀人在世界各国都是从重惩处的一种犯罪。我们国家的《刑法》一般对刑期的排列都是从低到高,唯有暴力犯罪,特别是故意杀人这种犯罪,就是从高到低来排列,首选就是死刑,从死刑、无期徒刑到有期徒刑这么排列的。
在适用死刑的时候,是死刑立即执行还是可以适用死缓,这就需要考虑被害人有没有过错,双方纠纷有没有需要斟酌的地方。比如他们私人之间有一些怎样的纠葛,要综合去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