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妇女儿童维权先进受表彰
近年来,我市通过上下联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取得成效。日前,市综治办、市财政局等三个集体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称号。市中级人民法院王雷等三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成为社会的焦点,尤其是政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尽可能为妇女儿童挽回利益。市综治办推行妇女信访代理制度,帮助上访妇女解决实际问题,协调解决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难点问题。市财政局每年投入妇女儿童民生项目180万元,主要用于妇女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农村妇女创业就业示范项目、留守特困妇女救助。宝鸡正康心理保健院致力于运用心理学的技术方法,举办各类讲座220多场、提供公益服务和个体辅导1800多例,为保护宝鸡地区妇女儿童健康发展、获得合法权益做出了尽己所能的努力。
与此同时,2012年,市中院民一庭成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王雷作为该合议庭的负责人,不但负责办理此类案件,还先后多次深入社区、农村等基层,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知识,使广大妇女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作为市妇联维权部一名工作人员,张生丽近4年接待调解处理妇女信访案件600多件,同时尝试妇女信访案件电话回访,强化妇女信访案件的调解效果。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郭智慧,先后主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宝鸡农村留守儿童调查研究》《宝鸡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状况调查研究》等妇女儿童等群体的调查研究,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做了大量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报记者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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