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民政兜底让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
(记者张向辉夏莲)“这是5000元的临时救助金存折,别忘了随后带上身份证去银行取钱。”8月10日,是个扶贫工作日,临渭区民政局的10多名干部来到阎村镇龙泉寺村开展扶贫工作,为低保户李木锁等送去了临时救助金。
在临渭区,和李木锁一样,还有许多贫困群众除了每月领到低保金外,还可以享受到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如今,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树立了生活的信心,鼓起了脱贫致富的勇气。
今年以来,临渭区始终围绕“民政跟着扶贫走,低保围着脱贫做”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低收入人员等困难群体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的融合率,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该区首先从农村低保提标工作入手,实行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15元。对“建档立卡”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将低保对象按程序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让低保对象享受各项扶贫开发政策。
为了保证低保救助对象得到“精准”兜底,临渭区还对低保家庭中的七类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分类施保政策,如:重特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70岁以上老人、儿童、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哺乳期妇女等,在原低保金的基础上,再按低保保障标准的20%—60%予以增发补助金。
同时,临渭区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扶持力度,严格按照相关审核审批实施办法,实行每个季度申请申报审核一次,切实帮助贫困家庭缓解了就医等生活困难问题,有效防止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等现象的发生,为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奠定了良好基础。
区民政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6月份,共为农村低保户4373户(次)11998人(次)发放低保金1656.1784万元,为城镇低保户1486户(次)2560人(次)发放低保金842.53万元;给五保供养对象1036人(次)发放供养金296.48万元,发放医疗门诊补助金38.56万元;为贫困患者2021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586.5874万元,为困难家庭2376户(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85.69万元。
阎村镇龙泉寺村的低保户周运良就是受益者之一。据介绍,周运良的养父瘫痪,妻子有小儿麻痹,儿子还小,全家人的生活就靠他一个人打工维持。“以前日子过得太难了,我打工挣得钱都不够给父亲和妻子看病。现在好了,看病不花钱,每月还有低保金,这次又给我送来了5000元临时救助金。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怀,我们的生活会过得更好!”从临渭区民政局干部手中接过临时救助金存折,周运良连连感谢。
在脱贫攻坚战中,民政兜底是最后一道屏障。临渭区充分发挥民政职能,用好用活民政政策,积极实施低保、五保兜底,加大医疗和临时救助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力织密织牢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网”,确保在兜底脱贫工作中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一户不少、一人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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