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发布2017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
近日,市人社局发布了2017年安康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7%,上线为12%,下线为3%。
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按照《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深入各类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广泛建立集体合同,组织督促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定工资增长方案。各企业应合理确定内部薪酬体系,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使企业工资增长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企业年度货币工资水平增长幅度的标准线。虽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企业工资上涨幅度主要与经济运行指标有关,经济转型期,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已告别三年前呈两位增长的情况,我市2017年度基准线7%与2016年度相同,较2014年13%、2015年度10%略有回落。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