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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民政局发挥兜底作用助推脱贫攻坚

2017-10-20 16:00  安康日报  字号:T|T

(通讯员 冯媛)今年来,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汉滨区民政局结合汉滨实际,立足精准扶贫、保障基本,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与扶贫工作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职能,做到四个衔接、四个明确,织密织牢兜底救助网,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加强政策衔接,明确保障任务。先后制定印发《汉滨区2017年精准扶贫兜底保障行动计划》《汉滨区精准扶贫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兜底保障任务,通过提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衔接,强化医疗救助,规范临时救助制度,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符合条件的对象落实政策性保障兜底,因病返贫和因病致贫得到有效遏制。

加强对象衔接,明确保障对象。加强与扶贫部门衔接,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丧失劳动力,自我发展能力差,到2020年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和其他脱贫措施脱贫的困难家庭纳入兜底保障,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加强政策衔接,明确保障标准。一是提升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水平,7485名五保对象已经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80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300元,同时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全区33所敬老院集中供养1800余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加强农村低保与建档立卡对象的衔接,以全区建档立卡对象数据清洗之际,对全区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对象进行了比对核查,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既不符合低保条件也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对象进行了清理,实现了两线合一;三是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从重点救助对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扩大至低收入对象、特定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对象,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提高了救助比例,五保对象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按照70%比例救助,低收入对象给予50%比例救助,因病致贫对象给予30%比例救助,并建立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极大方便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病,有效遏制了贫困对象因病致贫现象;四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建立了临时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群众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救助,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目前已累计救助7100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00余万元,下拨各镇办临时救助资金500余万元,有效解决了因突发事件致贫问题。

加强管理衔接,明确操作规程。一是开展了低保整改规范提升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低保整改规范提升工作的通知》,从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公示,加强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衔接,完善档案资料、做好系统数据录入维护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和要求,扎实进行低保整改规范提升;二是加强审核审批,坚持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镇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批、长期公示的低保认定程序,以民主评议和长期公示为抓手,建立了低保政策宣传、长期公示巡查制度,每季度由镇办联村领导上报政策宣传和长期公示巡查情况,做到社会救助长期末端公示;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印制了《兜底脱贫社会救助贫困户帮扶政策明白卡》《兜底脱贫社会救助政策问答》和《社会救助政策一览通》10万余册,通过装进袋子、贴在屋里、记在心里,加大兜底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让兜底政策落实更加阳光透明。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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