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台10项措施促进下半年投资稳增长
10月18日,西安市政府发布《关于推动2017年下半年工业促投资稳增长的实施意见》,发布鼓励企业稳定增长、激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全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优质工业产品推广应用等十条实施意见。
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工业发展的系列指示精神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抓两头、促中间”的要求,为了加大工业投资力度,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通过“下猛药”,尽快扭转上半年工业增速放缓、投资下滑的不利局面,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鼓励企业稳定增长
2016年产值为30亿元以上(含30亿元)的企业,以2017年上半年产值增速为基数,全年产值增速每增长(回升)1个百分点,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016年产值为10—30亿元(含10亿元)的企业,以2017年上半年产值增速为基数,全年产值增速每增长(回升)1个百分点,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16年产值为10亿元以下的企业,以2017年上半年产值增速为基数,全年产值增速每增长(回升)1个百分点,奖励2万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二、激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
新建工业项目2017年下半年完成工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按实际纳入统计的投资额分段予以奖励:1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之间的投资,按超出1000万元部分的2‰给予奖励;1亿元—5亿元(含5亿元)之间的投资,按超出1亿元部分的1.5‰给予奖励;5亿元以上的投资,按超出5亿元部分的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对符合西安市产业发展方向、下半年新增固定资产投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纳入统计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固定资产投入在500万元(含500万元)—3000万元之间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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